在北京大兴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
条件:
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取得企业法人登记。
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二、卫生许可证
条件:
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
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和消毒设施;
建立健全的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材料: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布局平面图。
三、餐饮许可证
条件:
具备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备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