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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流程详解
发布时间:2024-11-23

石景山食品餐饮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流程详解如下:

一、受理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发、变更、延续、补办、换证等。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各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材料初步审核。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各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各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窗口将申请材料转至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进行审核。

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组织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形成审核意见。

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依据评审意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于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于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对于准予许可的,通知申请人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及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变更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还需提交《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变更页(原件)。

涉及许可证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交相关上级部门作出的变更决定文件(原件)。

其他相关材料。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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